公共教室借用流程

发布者:杨祯发布时间:2026-04-13浏览次数:10

公共教室借用流程


职权名称

受理公共教室借用申请及审批

职权内容

审核受理公共教室借用申请,审批通过后按照申请使用时间开启

权力运行外部流程

责任主体

资产管理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

办理依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楼管理办法(中南大政字〔2026〕4号)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借用文澜楼、文波楼、文泰楼、文澴楼六楼智慧教室及南附楼二、三楼公共教室,登录本科生院教务系统提交借用申请—二级单位教学秘书/辅导员线上初审—二级单位分管领导线上二审—资产管理部线上终审—执行
2.申请人借用文澴楼、文添楼公共教室,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提交借用申请—二级单位教学秘书/辅导员线上初审—二级单位分管领导线上二审—资产管理部线上终审—执行

办理期限

二级单位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及时审批

监督渠道

校内监督

所需材料

按照本科生院教务系统和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内要求进行线上填写

权力运行内部流程

办理主体

资产管理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

办理事项

审核申请借用地点、使用时间,审核通过后按照登记使用时间开启

廉政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

违规使用公共教室

申请人所属单位审批人严格审核、部门内控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