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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职权名称

职权内容

行使依据

行使主体

1

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报批

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产权变更、对外捐赠、报废报损等国有资产处置事项审核、审批、报批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暂行)》(教财函〔201355号)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财资〔
2021127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处置实施细则(修订)》

资产管理部
校国资委

校务会

2

固定资产建账审核

对校内仪器设备和家具类资产建账业务进行审核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暂行)》(教财函〔201355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处置实施细则(修订)》

资产管理部

3

固定资产调剂

根据需要对校内固定资产进行调剂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暂行)》(教财函〔201355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处置实施细则(修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行政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实施细则(修订)》

《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号)

资产管理部

4

校属企业年度考核管理

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方面进行校属企业年度综合考核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有资产对外使用管理细则》
《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教财〔
20214号)

校国资办
校国资委

5

国有资产出租出借

利用货币资金以外其他形式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审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有资产对外使用管理细则》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暂行)》(教财函〔
201355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的通知》(教财厅函〔
20209号)

校国资委
校务会或党委常委会

6

国资委会事项

国有资产委员会议题组织整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武汉中南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院党委会会议议事规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议事规则》

校国资办
校国资委

7

公用房产资源配置、调剂

根据学校发展及各单位需求配置、调剂公用房产资源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

资产管理部
校国资委

校务会

8

公用房资源调节费计收

相关二级单位公用房面积定额、资源调节费测算,下达缴费通知书,督促缴费单位完成缴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

资产管理部
校国资委

9

公用房建筑结构性维修改造审批

根据公用房维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修缮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后勤保障部
资产管理部

校园建设部

保卫部

10

公用房产处置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办理学校公用房产处置手续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教财函〔201355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二级机构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资产管理部
校国资委

校务会

11

住房管理(学校房改房和周转房管理)

学校房改售房的资料登记、审核、维修受理及产权(证书)管理;高层次引进人才公寓、普通青年教职工周转房的租赁、维护管理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165〕号)
《湖北省公有住房买卖合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有住房租赁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住房保障与发展领导小组
校园建设领导小组

12

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的测算审核

全校教职工货币化补贴的预算方案及审核发放工作

《中央在汉委部属高校住房货币化分配办法》(鄂房改〔199913号)

住房保障与发展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