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权名称 | 职权内容 | 行使依据 | 行使主体 | |
1 | 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报批 | 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产权变更、对外捐赠、报废报损等国有资产处置事项审核、审批、报批 |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暂行)》(教财函〔2013〕55号) | 资产管理部 |
2 | 固定资产建账审核 | 对校内仪器设备和家具类资产建账业务进行审核 |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暂行)》(教财函〔2013〕55号) | 资产管理部 |
3 | 固定资产调剂 | 根据需要对校内固定资产进行调剂 |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暂行)》(教财函〔2013〕55号) | 资产管理部 |
4 | 校属企业年度考核管理 | 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方面进行校属企业年度综合考核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有资产对外使用管理细则》(中南大资字〔2021〕2号) | 校国资办 |
5 | 国有资产出租出借 | 利用货币资金以外其他形式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审批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有资产对外使用管理细则》(中南大资字〔2021〕2号) | 校国资委 |
6 | 国资委会事项 | 国有资产委员会议题组织整理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南大资产字〔2025〕1号) | 校国资办 |
7 | 公用房产资源配置、调剂 | 根据学校发展及各单位需求配置、调剂公用房产资源 |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 | 资产管理部 |
8 | 公用房资源调节费计收 | 相关二级单位公用房面积定额、资源调节费测算,下达缴费通知书,督促缴费单位完成缴费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南大政字〔2025〕56号) | 资产管理部 |
9 | 公用房维修管理 | 根据公用房维修办法对各类维修事项进行相应管理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南大政字〔2025〕56号) | 后勤保障部 |
10 | 公用房产处置 |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办理学校公用房产处置手续 |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教财函〔2013〕55号) | 资产管理部 |
11 | 住房管理(职工房改房和周转房管理) | 已售房改房的资料登记、审核、维修受理及产权证书代管;教职工周转房的租赁、维护管理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165〕号) | 资产管理部 |
12 | 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的测算审核 | 全校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的预算方案及审核发放工作 | 《中央在汉委部署高校住房货币化分配办法》(鄂房改〔1999〕13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细则》(中南大政字〔2007〕174号) | 资产管理部 |
13 | 公共会议室借用 | 公共会议室借用申请审批 | 资产管理部 | |
14 | 公共教室借用 | 公共教室借用申请审批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楼管理办法(中南大政字〔2026〕4号) | 资产管理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