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房资源调节费计收
发布者:闻天棋发布时间:2022-06-21浏览次数:185
公用房资源调节费计收
职权名称 | 公用房资源调节费计收 |
职权内容 | 二级单位公用房面积定额、资源调节费测算,下达缴费通知书,督促缴费 |
权力运行 外部流程 | 责任主体 | 资产管理部、校国资委 |
办理依据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中南大资产字〔2021〕1号) |
办理程序 | 完成年度测算、数据核对确认、下达缴费通知书等工作—向国资委报告 |
办理期限 | 每年3-6月 |
监督渠道 | 校内监督 |
所需材料 | 测算数据确认单、缴费通知书 |
权力运行 内部流程 | 办理主体 | 资产管理部、参与测算的二级单位 |
办理事项 | 资产管理部测算—与二级单位核对确认测算数据—下达缴费通知书—督促缴费 |
廉政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 | 测算数据失真 |
部门内控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