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房维修改造审批流程
公用房维修管理 | ||
职权内容 | 对公用房维修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 | |
权力运行外部流程 | 责任主体 | 后勤保障部、资产管理部、校园建设部、保卫部、信息管理部 |
办理依据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南大政字〔2025〕56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用房维修管理办法》(中南大政字〔2025〕57号) | |
办理程序 | 小型维修:公用房授权管理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定期在“公用房维修管理平台”备案 中型维修:公用房授权管理单位在“公用房维修管理平台”上申报维修申请及概算—资产管理部现场核查评估必要性并完成线上审核—若涉及消防安防、信息网络、水电改造、中央空调等专业维修,由相应维修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可行性—审批通过后公用房授权管理单位自行组织实施—项目完成后公用房授权管理单位会同资产管理部及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大型维修:公用房授权管理单位在“公用房维修管理平台”上填报维修需求—资产管理部收集汇总或直接向校园建设部提出维修需求—校园建设部组织项目论证并制定方案、申报预算、组织实施及验收 | |
办理期限 | —— | |
监督渠道 | 校内监督、资产盘点 | |
所需材料 | 授权管理单位维修事项申请材料、相关维修归口管理部门意见 | |
权力运行内部流程 | 办理主体 | 申请单位、资产管理部 |
办理事项 | 审核材料,签署审批意见 | |
廉政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 | 维修改造程序不合规 | |
校内监督、公用房盘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