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房产处置流程
公用房产处置 | ||
职权内容 | 公用房置换、拆除、出让、捐赠等 | |
权力运行外部流程 | 责任主体 | 资产管理部、校国资委、校务会 |
办理依据 |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教财函〔2013〕55号) | |
办理程序 | 资产管理部审核申请材料提出初步建议—校国资委审议—校务会审批—向教育部报备(报批) | |
办理期限 | —— | |
监督渠道 | 校内监督、公用房盘点 | |
所需材料 | 按《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规定需提供的报备(报批)相关材料 | |
权力运行内部流程 | 办理主体 | 资产管理部、申请单位 |
办理事项 | 审核申请材料提出初步建议,准备报备(报批)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 |
廉政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 | 处置程序不完善导致账实不符 | |
请专业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学校审计部门组织审计;公用房盘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