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住房管理有关制度的起草及修订工作;负责房改房产权登记办理工作;负责公有住房租赁管理,维修申请受理、装修方案制定及工程监督验收工作;负责房改房维修申请受理,维修基金使用审核工作;负责组织住房巡查清查、安全排查工作;负责住房货币化补贴的相关工作;负责住房档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