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对外出租出借流程

发布者:闻天棋发布时间:2022-06-16浏览次数:116

房产对外出租出借流程

职权名称

房产对外出租出借

职权内容

利用货币资金以外其他形式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审批

权力运行

外部流程

责任主体

校国资委、校务会或党委常委会

办理依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有资产对外使用管理细则》(中南大资字〔20212号)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暂行)》(教财函〔
201355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的通知》(教财厅函〔
20209号)

办理程序

单位提出申请—校国资办审核—校国资委审核—校务会或党委常委会审批(审核)—教育部(财务司)备案或审批(审核)

办理期限

以上级部门完成报批报备手续为准

监督渠道

校内监督

所需材料

单位出租、出借事项的正式申请文件;
单位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清单;

单位同意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会议(如校务会或党委常委会)决议;

拟出租、出借资产的价值凭证及权属证明;

单位进行出租、出借的可行性分析、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承租(借)方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权力运行

内部流程

办理主体

资产管理部

办理事项

相关材料审核、报批、报备

廉政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

违规出租出借

定期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