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房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修改意见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5-08浏览次数: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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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房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修改意见的通知 2007年5月8日15:29 |
全校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公房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学校公共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9〕2250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01〕58号)、《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建标〔1992〕245号)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社政司〔200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资产管理处制定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房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下发,请各单位提出修改意见,于2007年5月10前通过行政办公系统快速办理反馈至资产管理处朱艳平。 另根据2007年4月26日学校公房有偿使用管理专题会议精神及校领导的指示,请各单位重新组织办公用房信息(含办公用房、办公辅助用房、专项工作用房、教学科研各类用房)的统计工作,按“办公用房登记表”的要求逐项登记,不要虚报漏报。“办公用房登记表”填好后由本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2007年5月10前交资产管理处房产科杨富君收。此表将作为测算单位使用公房面积的依据,也是学校核定有偿使用面积的依据。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房有偿使用管理办法doc.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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