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报资产清查资料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4-03浏览次数: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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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报资产清查资料的通知 2007年4月3日11:3 |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在全校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应于2007年3月31日前向资产管理处报送仪器设备、家具清查结果及有关说明资料,但截止到4月2日,仍有大部分单位的资料尚未报至资产管理处。请各单位领导对资产清查工作予以高度重视,督促本单位按《通知》及培训会要求,于2007年4月5日前将本单位资产清查的有关资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报资产管理处。 特此通知 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七年四月二日 , | | | | 【打印本文】 【大中小】【关闭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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